丁春秋一个字一个字写的很是认真,在每一个字体的转折间努力的运用腕力,以求表现出力度感。写了好长一会,众人都等的有些不耐了,他才终于将他那一首朴实无华的咏泉诗写完。写完后,他便将笔一搁,抬头眼望顾恺之,满心期待他的点评。
顾恺之微微一笑,点头赞道:“确实是入品的好字,丁兄在字上着实是下过一番苦功的,笔风稳健,笔力厚重,不俗!不俗!”顾恺之不好说他写的慢,只好说笔风稳健。
丁春秋听了很是高兴,表面上仍连连谦虚道:“哪里哪里,顾兄过奖了。”说这话的同时很是得意的与小丫鬟青枝眉来眼去。
全芷晴刚才在一旁就早已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,此时见丁春秋磨蹭了半天终于写完了,赶紧道:“该我了!该我了!”
说罢她取了一支比刚才那支尺寸略小一些的笔,也一笔一划认真的书写起来,她用的是曹全碑的隶书字体,也是当世比较流行的一种字体。
曹全碑体饱含一种阴柔之美,字体婀娜多姿,体态窕窈,与女子的性情比较符合,所以一般的贵族女子多习练这种字体,当然,男子习这种秀美字体的也不乏其人。
全芷晴也是从小读书习字的,练了这么多年下来,一手字自然写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。她书写的速度比丁春秋快的多了,但也花了有半盏茶的功夫。
等她写完,顾恺之立即道:“全兄的这手曹全碑字体已经练的相当纯熟,将曹全碑的阴柔秀美之气发挥的淋漓尽致。”说到阴柔秀美的时候语气有意无意的略有加重。
全芷晴听了立即霞飞双颊,感觉对方似乎识破了自己的女子身份,不过她很快便坦然了,暗想即便识破了又如何?既然已经出了钱塘,来到此地,便没有人能够阻止她了,她欲效仿祝英台,要与旺家哥哥双宿双飞……
想到此,她悄声附在旺财耳边问:“旺哥哥,你觉得晴儿的字写的如何呀。”
旺财连忙对其竖起大拇指,道:“晴儿的字写的妙极了,有大家之风!”全芷晴听了心上人的称赞,脸上自然是喜滋滋的。
前面两人都写完了,该林幸出场了。
顾恺之面上露出了一丝期待之色,挥手道:“林兄,请。”
林幸却有些犹豫的道:“顾兄,实不相瞒,林某习不惯毛笔字,字迹甚劣,难登大雅,不过林某的竹笔字倒是尚可一观,不知这第三关考核可否以竹笔书写?”
顾恺之笑道:“可也,但书无妨,说起来竹笔还是你们钱塘的特产啊,如今在吴郡也逐渐流行开了,很多士族子弟也开始改习竹笔字了。只是此处没有准备竹笔,不知林兄可曾随身携带。”
这时旺财上前一步道:“带了。”便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裹,只见里面是林氏的新文房四宝一套,竹笔、硬纸、墨水瓶、炭笔四样,样样俱全,这是从家里出发前嫂子丁幼微亲自为林幸准备的。
顾恺之便道:“请。”
林幸心下大定,随手取过一张制作精良的硬纸,在桌案上铺开,然后打开墨水瓶盖,放在前方比较顺手的位置,最后手持竹笔,在墨水瓶中轻轻一蘸,稍加酝酿一番,便开始奋笔疾书。
只见他手腕翻转灵动,手中竹笔如同一只蝴蝶在纸上翩翩飞舞,又如同蜻蜓在水面上轻轻连点,书写速度迅疾如风,每个字之间笔意连贯,有一种独特的美感。
硬笔的最大优势就是书写速度,在此点上,毛笔是极难与其相比的。
在场诸人大都见识过林幸书写,尚不觉得如何惊讶,但顾恺之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居然可以将字写的这么快。就是书圣王羲之书写狂草时,顾恺之也曾有机会在一旁观摩过,但也没有林幸现在这样的书写速度。而且林幸以这样的速度写出来的居然还不是草书,而是风格独具的林氏正楷。
随着《钱塘月报》的发行量逐渐加大,以及林氏硬笔字帖的售卖,这种正楷字体已经逐渐为大众所熟悉,成为年轻的士族子弟竞相仿效的一种新兴字体。
顾恺之的书法亦是一绝,鉴赏的眼光也非常人可比,此时自然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字体来,而且他很快便看出了林幸写此字体竟有了近乎十成的火候,而且看那运笔如意的架势,根本不像是临摹他人习来的,倒像那就是他的字体,信笔拈来,随意之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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