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搜神记卷十一(3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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犍为

叔先泥,其女雄。永三年,和为县曹,县赵祉遣和拜檄巴郡太。以十乘船,城湍堕死,尸不得。哀恸①咷,命图存,弟贤及人,令觅父尸,若求不,“吾自沉觅”。时年二十,有子贡,年岁,贳,年三岁。乃各作香囊一,盛以珠环,婴二子。哀号之,不绝口,昆私忧。十二月五日,丧不得。雄乘小于父堕,哭泣声,竟投水中,旋流没。见梦弟云:“至二十日,与俱出。”至期,梦,与相持并出江。长表言,郡太守登承上书,乃户曹掾雄立碑,图象其,令知孝。

【注释】

①哀恸(tòng):悲至极。

【译文】

犍为人叔先和,他个女儿叫叔先。东汉帝永建年,叔泥和担县功曹。一天,长赵祉他传送文拜见郡太守。他于十出发,城边急中落水亡,找到尸体葬。叔雄得知悲痛号大哭,想活下了,她诫弟弟先贤和媳,叫们尽力找父亲尸体,果还是不到,自沉水寻找。时叔先二十七,有一儿子名贡,年岁;一儿子名贳,年岁。她为他们做了一绣花香,装着珠环,先给两儿子戴。她哀的声音直没有止过,族的人下都很心她。了十二十五月,父亲的体还是有找到。叔先雄自己乘小船来父亲落的地方,哭泣了声,竟跳进水,随着旋的水沉入水。她托给弟弟,告诉他:“到十一日,我和父会一起出水面。”到了一天,梦中所的一样,她和父互相扶着一起出水面。县长上禀报此,郡太肃登转尚书,是尚书户曹掾叔先雄碑,并上她的,让大知道她孝顺。

乐羊子

河南羊子之者,不何氏之也。躬养姑。有他舍谬入园,姑盗而食之。妻对鸡食而泣。姑怪问故,妻:“自居贫,使食有他。”姑弃之。盗有欲之者,先劫其,妻闻,操刀而。盗曰:“释汝。从我可全,从我者,则杀汝。”妻天而叹,刎颈①死。盗不杀姑。太守闻,捕杀贼,赐缣帛,礼葬之。

【注

颈:割子,自

文】

南郡乐子的妻,不知谁家的儿,她自殷勤养婆婆。曾经有人家的误入她园子,婆偷偷鸡杀了吃,乐子的妻却对着肉不吃而哭泣,婆婆奇地问她因,她:“我心家里过贫穷,以致自的食物混有别家的鸡。”婆听了,把鸡肉掉了。来有个盗想要辱她,先劫持她的婆,乐羊的妻子到动静,拿着刀了出来。强盗说:“放下的刀。从我的,可以全性命;不顺从的话,杀死你婆婆!”乐羊子妻子仰叹息,断自己脖子死。那强也没有她的婆。郡太听说此后,把盗抓起杀了,给乐羊的妻子多绢帛,按照礼安葬了

侍兄

衮字叔。咸宁大疫,兄俱亡,次兄毗殆。疠方盛,母诸弟出次于,衮独不去。父兄强,乃曰:“衮性畏病。”遂亲自持,昼不眠。复抚柩临不辍①。如此余旬,势既退,家人乃。毗病差,衮无恙。

【注释】

①辍:停止。

【译文】

庾衮,字叔褒。晋武帝宁年间疫流行,他的两哥哥都死了,哥庾毗病得很重。瘟正盛行时候,的父母几个弟都离家外面居,只有衮独自下了。兄们硬他离开,他就说:“我一不怕病。”于是自服侍哥,白晚上不昼夜,不睡觉。这期间在两位哥的灵旁哀伤已,像样过了百多天。瘟疫过了,家人才返来。庾的病好,庾衮安然无

王舍人凭娶妻氏,美,康王夺。凭怨,王囚之,论①为旦。妻遗凭书,缪其辞:“其淫淫②,河大水,日出心。”而王得书,以左右,右莫解意。臣贺对曰:“其雨淫,言且思也。河大水,不得来也。出当心,心有死也。”而凭乃杀,其乃阴腐衣。王之登台,妻遂自台,左揽之,不中手死。遗于带曰:“王利生,妾其死,以尸骨,赐凭合。”王,弗听,使里人之,冢望也。曰:“夫妇相不已,能使冢,则吾阻也。”宿昔之,便有梓木,于二冢端,旬而大盈,屈体就,根于下,错于上。又有鸳,雌雄一,恒树上,夕不去,交颈悲,音声人。宋哀之,号其木“相思”。“思”之,起于也。南谓此禽韩凭夫之精魂。今睢阳韩凭城,其歌谣今犹存。

【注

:这里定罪的思。

②淫淫:不停的子。

【译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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