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6节 服丧两周年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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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子祭祀父,因为庙由嫡子主祭。在亲属中,为母的丧最重,祖、曾、高祖丧服就代减轻,为旁系属的丧也依照疏递减,为男性为女性丧服也区别,就是制丧服轻的基本理。

是穿徒丧父的,如果从的人经不在,就可以止不穿。凡是因亲属关而跟从之服丧人,尽所从的已经不,还应为之服,因为属关系然存在。如果妾随主妇道被丈休弃,不再为妇之子丧。天、诸侯太子虽身份高,但也不因此降低为己岳父母服丧规格。子、诸的太子自己的服丧,格和大的嫡子自己的相同,是齐衰,不用拿居丧的一年。

父亲生的爵位士,而的儿子在贵为子或诸的祭礼格来祭他的父,但代亡夫接祭祀的却必须穿士服。反过来,父亲生贵为天或诸侯,而儿子天却沦为士,就应该士礼来祀他的亲,而替亡父受祭祀尸也只穿士服。作为媳,在为婆服丧间被丈休弃,为恩断绝,所也就不继续为婆服丧。

如果为娘家父母服,有下几种情:如果在练祭前被丈休弃,就应该自己的家兄弟样服丧年;如是在练之后被夫休弃,因为本服的为一年的服已经满,就须要再父母服;如果在练祭前又被夫召回,那就按常规为母服为一年的服;如是在练之后才丈夫召,那就像未出的闺女样,为母服丧年。

丧两周,就算年。服一周年,就算两。服丧个月或个月,算三个节。服五个月,就算两季节。丧三个,就是历了一季节。是说服的长短四季之是相应。死后周年举小祥之,二周举行大之祭,表示对已故亲的思念,礼数应如此;小祥之以后,子可以去头上服丧头,妇人以出去上的服服饰;大祥之以后就以完全去丧服;这表示着的人要节制哀,顺天道。

祭祀和服二者然同时举,但有各的理,切误会为行二祥祭就是了除去服。如孝子未及时葬,是在年以后举行埋,那也按照规举行小、大祥祭,而小祥、祥之祭隔开,可以放同一个,然后除去丧。如果己和死是大功亲而为主持丧,而死尚留有婿及幼这些服年丧的属,那要在为者举行二祥之以后才去丧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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