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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都有在女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欲望,尤其是漂亮女人面前,男人的表现欲望会愈发强烈。
这并不是坏事,也不是鄙视。
这是男人散发雄性魅力,最简单,最有效,最直接的方法。
若是想要侮辱一个男人,最简单,最有效,最直接的方法,就是让他在女人面前,丢尽脸面。
尤其是在他心仪的女人面前。
这个锦衣男子为何会突然恼怒?莫飞雨心里一清二楚。
并不是因为自己不理会他的缘故,而是因为身后的这个人。
这个女人!
纵使这人百般遮掩,莫飞雨也瞧出了他是个女人。
这个女人美不美?美。一身的简朴衣裳,依旧掩盖不了她的风韵。
她的美,是简单的美,不是不可方物,也不是翩若惊鸿,更不是百媚丛生。
她的美,是最普通的美,只一眼,就让人感到赏心悦目,身心愉悦。
她的美,是使人舒心的美。
就连莫飞雨那颗冰冷的心,都有所松动。
这锦衣男子一定是悦情于她,才会起了恼怒。
莫飞雨道:“我想走,没人能拦得住我。”
锦衣男子大笑,回头看着马上的众人,道:“他一定不知道我是谁。”
“他若是知道公子的名号,一定不会这么说。”
“他会立刻跪地求饶也说不准。”
……
那些人七嘴八舌,笑作一团。
“可千万不要伤了我家公子。”
这是马上的那女子说的。
锦衣男子道:“放心,我可是舍不得。”
他轻举长剑,直对莫飞雨,剑首处那一抹红绸最为醒目。
剑分文剑武剑,文剑配穗,装饰好看,多为文人墨客附风颂雅所用,武剑有缰,拖拉回拽,走马刺杀便宜实用。
很少有人剑系红绸。
莫飞雨咧嘴一笑,笑的讥俏,他整好知道这江湖中有一人喜好红绸,而且是剑系红绸。
——铁索连江,董开山。
所谓上行下效,也可以说是投其所好,董开山喜好红绸,连江水寨里便是人人都系红绸,带红绸,以红绸为傲。
一时间,红绸竟成了连江水寨的标志。
锦衣男子见莫飞雨直盯着他的剑笑,不由撇嘴,瞅了一眼莫飞雨的剑,寒酸可怜,嗤之以鼻。
他道:“乡巴佬,见识少,少见多怪……”
忽然来的清冷,他的声音渐渐开始含糊不清,嘴里满是咸腥。
咸腥的是血。
顺着嘴角缓缓流出。
静!死一般的寂静。方才还嘁嘁喳喳的众人,此刻鸦鹊无声,都睁大了眼睛,看着那锦衣公子,看着他喉头的剑,看着莫飞雨的脸。
他们已丧胆销魂!
剑是怎么来的,他们根本没有看清,只知道那剑,此刻绝对已刺破了锦衣公子的咽喉。
莫飞雨身后那人,也是惊诧错愕,甚至有些胆战心惊。
她没有想到莫飞雨这样干脆利落,竟是直接一剑就要了这公子的命。
她人在莫飞雨身后,她看的异常清楚,就见莫飞雨只是微抬手臂,那剑光一闪,就穿过了红绸,穿破了那公子的咽喉。
锦衣公子颤抖着双手,想要堵住咽喉的口子,却是无论如何,也堵不住鲜血的横流。
“鬼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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