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明楼见情况似乎变得复杂了,急忙走上前来,先是向桂王一鞠躬,又是朝朱由榔与朱由楥两兄弟微微颔首,为林南风开脱道:“如此看来,林小子还是一个热心肠,据蓝某所知,野狗疯癫,若被咬,恐光喜水,月余必亡,林小子年纪虽轻,却不失一副侠气,敢于与那疯狗对峙,实乃楷模。”
有人出来接话,桂王咳嗽了两声,瞪了一眼朱由榔,吓的朱由榔又缩回了朱由楥身后躲了起来。
不管真实情况如何,现在恐怕都得不到一句实话,只能等这考核结束后,自己再另寻法子探究了。
不过。
朱由榔如此一说,林南风的加分项又多了一分。
君子六艺,在北宋将文人惯坏之前,读书人才是带兵打仗的主力,一个优秀的读书人必须是骑、**通,且指挥作战的同时还精通于直接领兵冲锋的,没点武艺会被其他读书人嘲笑的,只是在北宋之后,读书人就变成了一群只会读书的家伙,别说带兵打仗,甚至还有手无缚鸡之力这样定点形容读书人的蔑称。
然而林南风这小家伙会武!
桂王仔细端详起林南风来,虽然林南风长得饱满,一副鹅蛋脸甚是可爱,但不难看出林南风的皮肤远比其他孩童的更加黝黑,虽不高,体格也比其他人差了些,但手部厚大,此前林南风握笔时,那也是握着苍劲有力。
这种样貌,不是常干农活,就是习过武。
桂王不知道的是,在街上要饭与野狗争食也能养成这副体格。
习过武,那就意味着有自保能力。
伴读伴读,这意味着这个伴读是需要陪伴朱由榔终身的挚友,一个伴读,还能兼任护卫的职责,这简直太棒了。
桂王两眼放着精光,看林南风又顺眼了几分,看得林南风心底直发毛,也就是林南风不知桂王在想什么,不然肯定是疯狂拒绝,自己是会打狗棍法,但那是打狗的,而且以林南风的体格还时常打不过,平日里遇到野狗,都是王二狗出场的,王二狗有点特殊法子,总是能和狗和平相处,这就是为什么就王二狗名字里带个狗字。
而林南风的武力值,别说和真正练过武的人对打,就是从小养尊处优的罗平安林南风都不觉得自己能打得过,体格差距太大了。
然而桂王却不等林南风乱想,站起身来,似乎已经做出了最后的决定。
可就在这时,一段不和谐的声音传入了所有人的耳朵里。
“那林南风不是经常在我家门前要饭的那个小乞丐吗?我说怎么这么眼熟。”
众人闻声看去,说话之人是一屠猪宰羊的家伙,名叫邢元白,据说祖上曾经跟太祖皇帝打过天下,在座的众人或多或少都和邢元白有点商业往来,此话一出林恒之和王狗八皆是一惊。
不可能,林树虽然在衡州丐帮的年轻一辈里很有声名,但终究是小孩子过家家,衡州真正的大老板和读书人对林南风了解甚少,毕竟没有多少人整日盯着一乞丐看。
这邢元白怎么会认识林南风的,林南风等人经常在城东乞讨,因为林氏酒楼在城东,而邢元白的肉脯在城西,和林南风几乎没有多少交集,而城东...
罗保德!
定睛一看,邢元白那肥大身躯后方站着的,正是罗保德。
不等王狗八和林恒之发怒,邢元白一番话倒是点醒了其他人,也许是嫉妒,众人都是应了起来,一时间不少身份都被加在了林南风身上,乞丐,小偷,强盗,反正头是邢元白起的,就算事后误会了,责任也在邢元白,他们只不过是起哄而已。
“肃静!”
桂王怒吼一声,一时间众人都安静下来,桂王巡视一圈,先是看了一眼邢元白,邢元白被盯着有些发怵,默默后退了几步,随后桂王又看向林南风。
“林南风,你的长辈是谁?林恒之对吗?林恒之何在?!”
“林恒之何在!”
王狗八怒了,一切即将功成,都被罗保德那厮毁了,听到桂王的喊话,更是气不打一处来,林恒之急忙拉住王狗八,朝他摇了摇头,随后走上前去,来到桂王面前。
“草民林恒之,拜见桂王。”
“林恒之,本王问你,你这堂侄,是否真为乞丐?”
桂王看着林恒之,希望林恒之给出一个他满意的答案,告诉自己林南风是他堂侄,不是乞丐,他都做好决定了,不就是伴读嘛,收一个收两个又有什么区别?反正两人都是少年天才,刚好心性上互补,反而更妙。
可这都让那个邢元白捣乱了!
若朱由榔的伴读是一个乞丐,丢的不止是朱由榔的脸,还有桂王,整个桂王府的脸!
“草民...”林恒之看了眼林南风,林南风此时也知道万事休矣,低着头,沉默不语。
罢了,当不成伴读,自己带着林恒之回乡读书便是,这孩子聪慧,日后必成大器,不必拘泥于这一下,若是现在撒谎,哪怕桂王信了,日后被查出来,林恒之与林南风的名声就毁了。
“禀告桂王,林南风确系草民堂侄,只是林南风一脉经商时去了北方,如今北方战乱,逃难至衡州,因父母双亡,找不到草民住所,因此当了很长一段时间乞丐,也不怪众人觉得眼熟,但请诸位放心,我林恒之愿用身家性命担保,我堂侄林南风,为人正义,绝不曾干过抢劫,偷盗之事,现我叔侄已经相认,日后我林恒之必将严加管教,以不负堂兄信任托付之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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