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明枪易躲暗箭难防,世上的英雄是总是很容易被打倒,那是因为英雄始终以坦荡胸怀对待他人,而不知道背后总有小人在惦记着他。
在返回拜火氏族的路上,连山对两个氏族仅仅付出二十几人的代价,却杀死8只刺虎觉得不可思议,连魁简单叙述了一下战斗过程。
连山说:“父亲大人,刺虎的凶猛人尽皆知,即使十来条好汉对付一只落单的刺虎,也未必是它的对手,你们人数不多,加上共由氏族也不过三四十号人,怎么能对付得了11只报仇而来凶猛的刺虎?”
“吾儿所……所言极是,除了共……共康,还有共……共由氏族那……那两个神……神秘人物甚是关……关键,没有他……他们,我们此……此次将会……会凶……凶多吉少。”连魁心有余悸地说道。
“父亲大人,我刚才在旁边,听到共康称呼他们两个为‘天神’。”连香说。
“你个……个丫头片子,都气……气死你老……老爸我了。你……你为什么整……整天与那……那个臭……臭小子混……混在一起,你……你到底是何居……居心。”连魁气呼呼地说道。他听到连香一出口就提到共康,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刚刚连魁看到共康与连香两人一起从森林里跑过来,氏族里早有风言风语传到了连魁的耳朵里,开始他是打死也不愿意相信,但是这次亲眼目睹后,使他不得不相信传言非虚。
“什么,妹妹,你确信共康称呼他们为‘天神’吗?”连山问。
“什么天……神,共……典给我说……说他们是……是叛……叛逃的天弃族人。小子,别打岔,我在问你妹妹与共康的事。”连魁一气之下,竟然说话变得流利起来。
连魁压根就不相信那两个人是天神,因为在姆大陆,天神都有三只眼。即使半神鹰神族,也异于常人,有飞天的翅膀。而那两个人既没有第三只眼,也没有长翅膀。
“爹,我为什么就不能与共康好呢?”连香将头扭到一边,委屈地说。
“你这个臭……臭丫头片子,这……这么不知……廉耻,你……你……”气得连魁差点背过气去。
“父亲大人,您别生气。妹妹,你也少说点,我们回家再说。”连山连忙劝解。
连魁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,现在氏族内部已经有风言风语了,现在当着这么多部下的面,父女两人这么一争吵,肯定会传到外面,恐怕会使事态变得越来越不可收拾。
拜火氏族由凤鸟部落、大鹏部落、苍鹰部落、白鹞部落组成。他们从来没有与外族通婚过,况且拜火氏族与共由氏族虽然都是人族,但因为人祭与劳役问题,双方互相敌对,而这次竟然是自己的女儿想嫁到共由氏族去,连魁怎么能不生气。
连魁作为最大部落凤鸟部落的酋长,同时又是拜火氏族的首领,必须要笼络与团结其他部落,大鹏部落酋长已经多次暗示过,希望两个部落联姻,由大鹏部落酋长的大儿子迎娶连魁的女儿,连魁当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,他想先与女儿通通气。
连魁相当宠爱连香,连香的母亲去世早,基本上从小到大都是由着连香的性子来,连香不学女工,喜欢刀枪棍棒,连魁就请氏族功夫最好的高手教她武功。
此次连魁亲眼看到连香与共康在一起的时候,就暗下决心,尽快答应大鹏部落的联姻要求。
共由氏族也在返回森林的途中,在他们队伍中,七匹马驮着刺虎的肉,还有一匹马由大酋长共典骑着,其余人都步行。
近20人参与捕猎那只公刺虎,现在能回来的只有9人,他们是共典、共羿、易武、戈武、丁文以及卫队长高虎,还有董一峰与华美,再加上中途出现的共康。
董一峰与华美还是跟在共羿身后,易武、丁文与高虎三个人走在最后殿后,他们三人没有见过董一峰与华美,看董一峰与华美紧紧跟在共羿身后,以为这两人是二公子的亲随。
易武等三人在后面悄悄地议论着此次战斗中董一峰与华美的表现,尤其对华美的神力咂舌,认为即使氏族第一勇士共康,也未必有华美这样的神力。
共康与戈武肩并肩地走在一起,戈武对刚才共康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。
共康说:“戈武,我们都是兄弟,不要这么客气。”
董一峰与华美也在小声交谈着。
“这次打猎前半段波澜不惊,后半段真是太惊险刺激了,这颗星球的动物真是太恐怖了,幸亏我带了激光枪,现在想想都后怕。华美,刚才真的太谢谢你了,要不是你,我恐怕就交代在这颗星球上了。我觉得,一只刺虎的战斗力,至少顶三只雄狮。”董一峰说。
“董教授,不要客气,我的任务就是保护你们人类的安全。不过,我还是蛮佩服这颗星球上的人类,他们的生存的确不易。”华美说。
“华美,你觉得拜火氏族首领连魁骑的那匹驼马是什么吗?”
“那匹驼马的确很特殊,我也是头一次看到竟然有吃肉的马类。《山海经》里曾经介绍过一种吃老虎的马,学名叫駮,说它白身黑尾,头上长有一角,吃虎豹,难道连魁骑的那匹马就是传说中的駮马?”
“看来什么都难不倒我们华美,这种动物在《山海经》里被记载过,《山海经》被称为荒诞不经、怪力乱神之作,普遍认为这里面记载的动物都是虚构的,但是在这颗星球,我们竟然发现了有真实的青龙、凤凰,还有駮马这种动物。”
“关于类似駮马的记录,在后期的文献中也能看到,例如齐桓公所乘的马,被称为‘驳马’,可能也应该是駮马的一种。”
“你们两位在说什么呢?”走在前面的共羿看他们两个聊得热火朝天,转头用土著语问他们。
“华美,请帮忙翻译一下,我有一些事情要问共羿。”董一峰说。
“好的。”
以下是董一峰与共羿的对话内容。
“共羿,此次共由氏族冒这么大风险,付出这么大的代价,初衷就是为了杀死那只公刺虎,为死去的兄弟报仇,结果却死了更多的兄弟,你觉得值得吗?”董一峰问道。
“我觉得非常值得。南峪森林如此的美丽,却充满了吃人的野兽,世界如此美好,却又那么的残酷。既然现实无法改变,我们只能适应。你知道我们猎民在如此严酷的条件下,世代生存并延续下去的原因是什么吗?”
“是什么呢?”
“或生或死,二选其一,向死而生,死而后生是我们猎民的族语。要么成为猎人,要么成为猎物,两者必选其一,没有其他选项。害我猎民者必死,必须血债血偿,即使战斗到最后一人,也绝不会屈服。”
“这个跟我们历史上西汉陈汤说的‘犯我大汉者,虽远必诛’有点类似啊。这次死了这么多兄弟,我看氏族成员也并没有太多的悲伤。”董一峰说。
“我们内心非常悲伤,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。我们看到了太多的生离死别,早已生死看淡。在这个世界,我们人族卑微的像一粒尘埃,力量非常的渺小,每天都会有很多人为了氏族的利益而离开这个世界,就算尊为氏族首领的我的父亲,我相信他也做好了随时为了氏族利益而牺牲的准备。”
董一峰与华美听到后,对共由氏族充满了崇敬之情,他们的生存条件如此的艰难,却依靠坚强的意志,生生不息。
在这颗星球上,有被尊称为造物主的天神,有各种神奇的族群,还有凶猛残忍的各种猛兽。其中,人族的力量渺小的如同尘埃,被称为“卑微懦弱的人族”。但共由氏族的猎民却表现出坚韧不拔、勇于牺牲、决不投降、永不屈服的精神,也许就是这种精神,支撑着人族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上继续生存延续下去。
“对于我们来说,现在生活的世界就像地狱,活着就意味着充满了苦与痛,即使如此,我们也要微笑坦然地面对。死亡对于猎民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,我祝愿死去的弟兄都能跟随我们的黄族天神升入天堂。”共羿最后说道。
共典他们到了森林边缘。在那里,他们惊奇地发现,有熊部落的酋长戈雄带领手下已在此等候多时了。
原来共维与大酋长他们分开后,他根据刺虎的逃跑方向,立即派了一名好手,火速赶往森林西北方的有熊部落,请求戈雄支援氏族首领共典。
有熊部落戈雄酋长得知情况后,立即率领50名功夫好的高手,快马加鞭去森林北边接应,经过一番侦查,他们发现了刺虎的脚印以及留在地上的血迹与散乱的驼马蹄印,沿着这些痕迹,他们来到了森林与平原交界地带。
从远处的拜火氏族的领地传来了刺虎的嚎叫声,戈雄想立即带领手下,进入拜火氏族领地前去支援。
军师祁明阻止道:“酋长,万万不可。先是大酋长私自进入拜火氏族领地,刺虎的嚎叫声如此之大,恐怕早已惊动了拜火氏族,现在我们这么多人再贸然进入的话,不仅起不到帮助,反而可能会引起误会,帮了倒忙。”
“根据刺虎的嚎叫声判断,大酋长他们现在离我们所处的位置应该不远。为今之计,是赶紧派小批斥候,偷偷潜入拜火氏族领地,打探清楚后,我们再做下一步的决定。”祁明捋着山羊胡子继续说道。他的声音如此沙哑,听多了感觉特别的瘆人。
“军师所言有理。”
戈雄先派了数名手脚灵活的斥候,偷偷地潜入拜火氏族的领地去打探情况。
最早回来的斥候汇报说,战斗已经结束,共典他们正在返回森林途中。于是戈雄他们根据共典他们回程的方向,专门在森林边缘等候。
此时日落西山,共典决定今晚去有熊部落落脚。戈雄牵过几匹驼马,让步行的众人骑上,一起朝着有熊部落进发。
有熊部落位于森林的西北端,距离森林与平原的边缘地带不远,由于与拜火氏族离的最近,这里也是共由氏族重兵把守的前沿的阵地,部落实力几乎与有龙部落相差不大。
抵达有熊部落的时候,天已经很黑了。
共典一行人骑着驼马进了城门,街道两边都种植着“夜明花”,所以城池内并不显得很黑。
董一峰与华美发现这座城市与望丘城明显不同,它的建筑基本上都是用石头建成。共羿看见董一峰与华美目不转睛地看着周边,于是向他们介绍道:“这座城池叫‘石头城’,是我们黄族天神最早建立的城池。”
戈武正好也在旁边,接着话题说道:“是啊,当年石头城可是共由氏族的政治中心,后来黄族天神们又去望丘城开发了新城,氏族中心城市才转为望丘城。要说起历史悠久,还要属我们石头城。”
石头城建在森林里一片平坦的地方,城池背后有一座大山,据说整个城池的建筑石材都是从这座大山开采而来。
在城池的中心,有一座石头垒成的金字塔建筑,这座金字塔是石头城最高的建筑,塔高有50米,共有5层,整个建筑呈梯形,坐东朝西,正面有数百级台阶直达顶端,塔顶平台有座神庙,供奉着黄族天神。
在酋长宴会厅,墙上桌上插满了夜明花,灯火通明。
餐桌上,大盆刺虎的肉已经端了上来,有煮的肉,还有烤的肉,整个大厅香气扑鼻。
酒是果酒,散发着浓烈的香味。有伶人在一旁,唱着不知名的小曲。
共典与戈雄等众人,大口啃着肉,喝着酒,气氛热烈。
餐桌上传颂着此次打猎英雄的都市传说。
“共康赤手空拳一人独杀两只刺虎,真乃天下第一勇士。”易武说。
“共康是勇士那毫无疑问,要说是天下第一吗?我看未必,这位天……天弃族的高手赤手空拳就将一只刺虎的两只前爪活活撕扯下来,我看天下第一非他莫属。”戈武指着华美说道。
戈武也收到了封口令,不能透露这些天神的一丁点信息。
“你两个说的都不对,要说天下第一,非这位莫属。”丁文指着董一峰说道,“他站在原地动都没动,手那么一指,就死了两只刺虎!”
“他使用的是天弃族的魔法,不是神力!”
“放屁,你说的不对!”
“放你妈的狗臭屁,你说的才不对!”
亲眼看到众多氏族兄弟的惨死,感叹着自己死后余生的侥幸,让他们感觉到了生命无常,身心疲劳的他们都喝了很多酒,为了谁是天下第一,辩论争吵到几乎要动起手。
“别吵了,都别吵了!”共康站起来,他走到华美面前,“我对什么天下第一的称号丝毫不感兴趣,只不过难得遇见有如此神力之人,使我跃跃欲试想要跟您切磋一下!看谁的力气大。”
共康已经被共典悄悄地教训了一顿,在众人面前,不能称他们为“天神”。
“大公子,愿意奉陪。”华美作为机器人,是数据控,他想测一测这个号称“共由氏族第一勇士”的人类到底有多大力气。
“那我们三局两胜制,第一局我们比腕力如何?”
众人都已经围了过来,有人投注共康,有人投注华美,在大家加油声援的嘈杂声中,共康与华美坐下来,比起掰手腕。
共康的肱二头肌非常发达,粗壮的胳膊超越常人3倍粗。
华美是仿生化人,他外表的人造皮肤是类似塑胶的物质,内部是钢筋、管道电路和芯片。华美的胳膊看上去与一般人一样粗细,所以从外表上看,华美好像明显不是共康的对手,很多人都押注于共康。
“开始!”在裁判易武的一声号令下,两人掰起手腕来。
共康铆足了劲,肱二头肌鼓得老高,看起来很吓人,他的脖子青筋暴露,脸憋得通红,看来他是使尽了全身力气,而华美这边却是面不改色。
实木的餐桌被两人的胳膊肘压得吱吱作响,好像马上就要塌了似的。
华美暗暗佩服:“罢了,共康的劲力确实是非常人所能比,他的腕力至少是一般人的十倍以上。”
共康的手臂传来的力量数据是惊人的,华美根据共康手臂传来的力道数据,瞬间将手腕上的臂力数据输入了同样值。
人类终究不是机器,在持久性上没有可比性,不论共康使上吃奶的劲,都不能使华美手臂动一动,这让共康知道了对手的劲比他要大得多。
时间一久,共康想认输,慢慢撤出力气的同时,他感觉出对手的力道跟他同步慢慢撤出。
双方的手几乎同时一松,共康站起来说:“这局我认输。”
“大公子,应该是平分秋色,谁也没有赢没有输。”华美说。
原来是平手盘,旁边围观者的投注各方都松了口气。
“我对您的力气那是佩服的五体投地,下面我想向您领教格斗技巧。”
“大公子,我不会格斗。”
“您过谦了,您能瞬间抓住刺虎两只前爪,准度与力度堪称完美。”
华美现在后悔答应共康的比试要求了,他本来只是对共康的力量的数据感到好奇,所以才答应的,没想到共康这次是来真的,他哪里学过什么格斗技巧?
“那大公子,我们就比试拳脚如何?不要动刀枪,刀枪容易伤到人。拳脚比试大家也要点到为止。”
“理当如此。”
“不过,在比试之前,我有一个要求,我需要热热身。”
“看来您是一个行家,我给您足够的时间热身。”
旁边围观的人员又开始格斗的投注,投向华美的明显增多。
共典在共康提出与华美比试的时候,本来想制止的,但是看到众人情绪如此高涨,同时他也想看看这些人族天神到底有多大能耐,所以他全程保持了沉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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