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随着那股蛮力向后摔去,只见门“啪”得在我面前合上。
“你来这干什么?”
我傻傻地坐在房间地板上,抬头,看到那个浑身肌肉的男人正两手叉腰,俯视着我。
我终于想起来了:住九楼的是孟捷。
“我是来找孟谣的...”我缓缓爬了起来,“刚才上楼时迷了路。”
他皱起眉毛眯着眼,仿佛不相信我刚才所说的话。不过也可以理解,毕竟正常人的路痴病应该没有离谱到我这种程度。
“这么晚,不能乱走。”
我瞄了一眼门上的猫眼。“那几个人是...”
“麻烦。”
他转身将链子锁插上,之后回到了房间内,一跳躺到了床上,拿起了一本生物学杂志。
我有些尴尬地站在门口。“那,接下来怎么办?”
“等。”他侧过身去。
我只能原地盘坐在地毯上。
大概过了四十分钟的样子,他转过来放下了杂志,一跃而起。
“走。”
门道外空无一人,之前那俩男人已不见了去向。
孟捷很快找到了电梯的位置,径直把我护送回了我的房间,在开门时有些粗鲁地一把将我推进屋内,走之前还将门顺手带上了。
毕索尔应该是做完了作业,此时正玩着游戏,见我来到了他旁边才摘下耳机,“和你那亲戚聊得怎么样?”
“没什么,快睡吧。”我突然泛起了睡意,估计是神经紧绷了一整天。那晚我没做任何的梦。
早上我睡到自然醒,一瞅床头钟表是七点三刻——真是破天荒的事。
起来先冲了个热水澡,觉着浑身清爽了许多,刷牙时翻了一下手机,有六条未接电话,全都是孟谣打来的。这家伙终于是起床了,昨晚可把我害惨了,按照她的惯性,现在肯定是打电话花言巧语地安抚一番,这事就算这么过去了。
但打过去时,仅仅只是得到了一句冷冰冰的:“别去餐厅,也别去大堂,直接来地下车库二层。”
我很是纳闷,感觉仿佛她变了个人似的。或许孟捷已经和她说了一些什么。但有什么办法,没钱加上路痴,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能跟着别人的指挥棒走。
收拾好行装,我们俩人来到了电梯前,恰好有一个向下的电梯来到了我们这一层。
门开了。我的血液差点凝结。
是那两个亚裔男人,穿的衣服都不带变的,好似两个伫立的石像一样,站在电梯的两侧,那西装男人的皮肤比昨晚感觉更黑了一点。
我腿有些发软,正准备向后退,不料毕索尔那货竟然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,还随口打了一声招呼:“早上好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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