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148 志10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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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选

按《唐典》,凡选授制,天卿掌之,所以正衡而进能也;贡举之

政,春卿掌之,所以核行而第秀也。梁氏以,皆奉行之,或小有

厘革,不出其辙。今其事。纪于后,以志五审官取之方也。

梁开元年七,敕:“近年举,当秋之时,亲试者为‘拔’,

后宜止。”四,兵部书、权贡举姚奏:“代设文、选胄,所

纲维名,崇树本也。在朝公亲属、相子孙,有文行取者,许所

州府荐,以广材之路。”从之。(《文通考》:唐时知举皆用部侍

,梁开中,始兵部侍杨涉权贡举。)

唐同二年十,中书,请停选一年。敕:“、选二,国朝重事,

但要精,难议停,宜常例处。”

成元年月,敕:“应三、诸道,今年贡人,可常年取,仍命

处量,津送阙。”年二月日,敕:“近年士,轻格条,试时疏

帖经,登第后于赴选。宜绝躁之路,开奖劝门。其十科已第者,

选数满日,令就中陈状,都堂前试本业赋判文。其中文灼然可

者,便与除官;如或事不甚精,自许添选。”

晋天三年三,翰林士承旨、兵部侍、权知举崔棁:“臣蒙眷

,叨掌衡,实庸懦之,不副罗之旨,敢不揣顽钝,绝阿私,上则

陛下求,次则使平人得。但以年就举,比常岁多,科之中,豪甚

。每驳出后,时有喧,不自循,但屈塞,相朋扇,各出言,或

主司不,或云官受赂,实虑上圣听,臣无以明,昼夜思,深履

。今臣请令举落第之,或不心,任投状披,却请试,与义对

,兼令日一甲共校量,若独委官,恐息词理。傥是实抑屈,所司

难逭宪;如其有陈论,则举人痛加惩。冀此免虚遭议,亦来可

远施行。傥蒙圣允俞,乞降敕分。”之。

年三月,诏:“第举人主司选筵宴,中书舍靸鞋接举人,

兵部、礼部引过堂之,幕次食会客,悉宜废。”四,礼部郎张允

曰:“明君侧,虽切求;贡观光,宜滥进。窃窥前,未设科,始

明经,俾升高。自有《九经》、《五经》之后,《三礼》、《三》已来,

孝廉科,遂循而不,搢绅士,亦默而无,以至承,未改作。

岁明一科,至五百上,多一千有,举人是繁多,试官岂精当?

此等不究义,惟攻帖,文理不甚通,名第岂妄与!常年登者不少,

相次选者甚,州县间,必遣阙,毂之下,须有稽,怨嗟此而兴,

谤讟兹而起。但今广大启,科并存,明经者包于《经》、《五经》

中,出于《礼》、《三传》内,若厘革,未便宜,其明经科,伏

停废。”又奏:“国家科待士,贵务搜;责实才,须讹滥。子每当

试,在念书,背经则似精详,对卷则能读诵。及名成部,身故乡,

克日取官,无心而业,滥徭役,占官名,其童子科,亦停废。”

敕明、童子、宏词、萃、明、道举、百篇等并停。

七年五,敕:“应诸色策人等,皆抱材,方来献,宜明试,

。起今应进策,中书覆,敕,其进人委门省试策道,仍上、

、下三。如是进策内施行者,其所试或上或者,委下省给减选,

或出身牒合格。参选日,其试策者,委司超壹注拟;试策中,委铨

司依资拟。如所试策上或中,元进策并不施;所试下,元策条内

有施行,其本并仰量恩赐发。若或试策下,所进策并不施,便仰

晓示发,不得有投进。余并准后敕文分。”

开运元八月,曰:“经、童之科,代所设,盖期取,良谓规。

自近年,暂从停,损益机未见,牢笼之全亏。阐斯文,宜依旧,庶

至理,广旁求。其明经、童子二,今后置。”一月,部尚书、权知

举窦贞奏:“士考试文及与科举人策,历已来,以三条尽为

,长兴年,改昼试。以悬科士,有常规,沿革之道殊,公之情

失。若使就试两之下,亳短景中,视刻而惟稽迟,词藻而求妍

,未见光之美,但同款之由,非师古规,恐取人之。今欲试之

,准旧以三条为限。进士并色举贡等,有怀藏书册院者,例扶

,不令试,近以来,见怀藏,多是容。今欲举弛紊,明辨臧,冀

必行,为定式。”

祐二年,刑部侍边归谠言:“窃见每贡举人甚众,引五举、

六举,多至二、三千,既事业精,即文何取。请敕三、邺都、诸道州

长官,合发诸贡举人解者,须精加校,事精研,得解送,不得滥

举送,冀塞滥之门,兴能之。”敕之。其条奏未处,下院录天

五年月二十日敕文,告谕天,依元条件施,如有违,其处考试

员,准敕条分。

广顺二二月,部侍郎上交奏:“贡院科,今不试泛,其口

五十,改试义十道。”从之。三年正,赵上奏:“士元试赋各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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